本賽會將於二零零八年七月上旬舉辦第七屆EZ週中聯賽。
所有比賽場地由參賽球隊提供。
本賽會將主要負責編定賽程、比賽時間、場地、及安排球証。
參賽資格
- 只准16歲或以上年齡人士參與。
- 只限業餘球員參加。(所有現役甲組球員不能參加)
時間及地點
賽期 - 由二零零八年七月上旬至二零零九年二月下旬。
時間 - 星期一至五下午八時正至十一時正。
地點 - 新界、九龍區及香港區所有七人石地場。
報名費用
- 每隊之報名費為一千元正及按金一千元正。(按金當中本賽會必須扣除二百元正作慶功宴之用途,即每隊球隊二百元正按金當中已包括一位球員到慶功宴之費用 - 注意:球隊是否參與慶功宴,本賽會都必須扣除這二百元正之費用)。
- 各參賽球隊需於每月24日或之前以電郵及傳真方法遞交兩張兩小時的場紙。如球隊無法提供場紙,則會改由賽會提供,但需扣除每張 $50作行政費用。(如5月之場紙必須於4月20日或之前交予賽會安排賽事。)或於報名時同時繳交一千元正之行政費用,全季聯賽之比賽場地均由本賽會全部提供。
- 按金將在比賽完結後之一個月內退還,因缺席(於按金扣除三百元正)、紅牌(於按金扣除三百元正)而被罰之球隊按金將不獲發還。
- 如按金只餘下至五百元正時,本賽會將會向此球隊再次收取按金費用,維持按金一千元正的狀態,如球隊未能繳付或拒絕繳付,本賽會有權暫停此球隊的一切比賽或終止其參賽球隊的比賽資格,而不會退還所有按金。
- 所有費用必須於賽前會議前繳交。
參賽人數
- 每隊登記最少七人至最多二十五人。
- 各隊伍於聯賽會議後更改或新增球員 ,須繳付每一位球員$50的手續費。
- 每位球員只可為一球隊作賽,球員一經註冊便不可轉名或轉隊。
- 如派出未經註冊之球員或己替另一支球隊出賽的球員作賽,一經發現,有關球隊將有可能被取消參賽資格,詳細判罰留待開會時商討。
- 賽會將會於網頁內列出每隊球隊的球員名單及球員証編號。而每隊最多只可有兩名外援,即最多兩名球員來自其他組別聯賽球隊。如一經發現多於兩名外援,該隊即會被罰五百元正、獲判該場比賽負0:3及該外援球員需於EZ迎新聯賽停賽三場。
報名須知
- 如欲報名之球隊,可將球隊資料電郵或傳真至本會預留名額。
- 報名之球隊請清楚填上球隊名稱、兩名聯絡人資料、球員名單、及各球員之身份証號碼等資料。
- 報名之球隊必須遞交每位註冊球員的身分證影印本(核實球員之身分)。
- 傳真號碼 : 2854 1866
- 查詢電話 : 8200 1917
- 賽會電郵 : ezsoccer@ezsoccer.com.hk
繳交方法
於賽前會議前繳交現金, 或存入恒生銀行以下戶口
抬頭人 :EZ Soccer Promotion and Trading Company.
戶口號碼 :225 - 347582 - 001
出場裝備
- 每隊須註冊最少一套不同顏色的球衣或背心,球員必須穿著整齊方可出賽。
- 整齊球衣為所有以編製號碼之球衣,所有球員必須依照登記之球衣號碼,穿著整齊球衣方可出場比賽。
- 球員可穿著白鞋(白飯魚),石地boot或人造草地boot作賽,但真草有釘之波boot恕不接受。
- 球員必須穿上襪子方可出場比賽。
- 球員可帶膠框眼鏡出賽,唯需注意個人安全。
比賽程序
- 每場比賽為上下半場各25分鐘,半場休息5分鐘。
- 每隊每場比賽可更換最多七名球員,換出之球員不可在同一場比賽再進場作賽。
- 各球員需於每場比賽前出示球員証,如忘記帶球員証,該球員亦必須出示身份証以核對身份。
- 球証由賽會安排,開賽前兩隊球隊須向球証交出賽會派發之出場紙及繳交該場之球証費用。如沒有使用賽會提供的出場紙,將被 $50 按金。
- 每場賽事,兩隊均必須帶備四號足球一個,由球証選擇足球作賽。沒有帶備足球之隊伍作0:3負及負責該場之球証費。(如雙方同意繼續比賽,比賽後不得異議。)
- 每場賽事,各球隊必須於開賽前十五分鐘到場。若開賽時間仍未出席,即由球証作實及判決自動棄權作0:3負及負責該場的球証費。
- 若在開賽時有球隊未足七人,則最少要有五名球員出場方可作賽,不足五人出賽之球隊將判決為作缺席及0:3負論,並需負責該場的球証費。
- 任何球隊若缺席已編定之球賽,除棄權作0:3負外,並需負責該場的球証費。同時或有機會被沒收全部按金。(詳細判罰留待開會判決)
賽制
- 此報名為第七屆EZ週中聯賽,分三組,每組最多為15 隊。
- 設三組,最多為45隊,並以雙循環進行。
- 所有作賽場地均由EZ及球隊提供。
- 賽會將編定休戰日,所有大時大節均不會安排比賽。(除雙方同意外)
- 每隊球隊必須在每月20日或之前以電郵及傳真方法列明下一個月不作賽的五日日期,如未有提供或遲遞交的球隊,恕本賽會未能如願安排不作賽日期。(請務必以電郵及傳真確認,口頭或電話通知恕未能接受。)
- 每隊每月最少需要主場及作客一次。如未能於每月完成指定賽事,該場賽事可能被判輸 0:3 及扣按金 $ 300。
- 若對賽雙方同意,賽會亦接納已編定在較後的賽事提早舉行。
- 賽程一經列出於網頁上,均為落實比賽,不能更改。
比賽球例及賽事罰則
- 以新例作賽,己隊向守門員回傳,守門員不得用手接球,除不設越位外,其他球例則會依照香港足總所頒報為理據。
- 賽事設停賽制度,賽會將把被判罰之紅黃牌球員姓名列出在網頁內,供各隊查閱。
- 兩黃出場者停賽一場,獲紅牌者須由本公司研究再作判決。而該球員之所屬隊伍須於按金中扣除 $ 300 作處罰之用。
- 若單一球員累積滿三面黃牌,該球員須於下一輪賽事停賽一場。
- 停賽球員若被發現於停賽期間出場作賽,該隊該場賽事即作負0:3及需負責該場球証費,及被罰300元按金。
詳細規則
- 盃賽完結後,每隊需最少派一名領隊或球員出席頒獎宴。如球隊需要更多圍數,需另行付款。
- 賽事落實後,未能出席之球隊作負0:3。而未有通知本會而負約者,則會被沒收全部按金,並有可能取消參賽資格。
- 比賽三天前或之後的取消申請亦不獲接納。棄權之球隊除會被判負 0 :3 ,並需負責該場比賽的球証費。
- 每場設執法球証兩位,費用為三百元正,費用由雙方平分。(各$150)
- 各球隊有義務到留言板報告賽果,協助賽會掌握有關該場賽事資料。
- 比賽期間禁止任何商業或未經EZ批準之宣傳活動,一經發現EZ將有權將犯規球隊取消資格及保留追究權利。
球証
- 每場設執法球証兩位,費用為三百元正,費用由雙方球隊平分。(各一百五十元正)
- 每場賽事,球証有權核對球員証後方可開賽。
每場賽事每隊球隊均須帶備出場紙,球証有權禁止未能確實身份之球員出場。
獎品
- 冠可得獎盃一座,冠、亞、季軍球隊的每位球員可獲得獎牌一面。神射手獎之得獎球員可得獎盃一座。
特殊情況
- 球賽將會在以下情況取消:
o 暴雨或雷暴警告
o 三號或以上颱風
o 場地被康體處收回
o 球証認為不適宜作賽
- 所有取消之賽事,均會由本公司盡快安排進行補賽。
- 賽事中或賽後如發生職球員恐嚇、打架、群毆等暴力事件,賽會有權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及沒收全部按金,涉嚴重罪行者則交由警方處理。
- 賽事中或賽後所有參與毆鬥的球員,所屬球隊之全部按金會被沒收,嚴重情況則作個別處理。
- 如有球隊退出,有關退出球隊的比賽紀錄取消。
如有球隊退出後另有球隊補替,本會有權補選球隊參賽。
備註
- 如有球隊退出,本會有權補選球隊參賽及將退出球隊的比賽紀錄取消。
- 賽會有權更改比賽組別及每組包含球隊數目。
- 本賽會有更改以上資料的權限而不作另行通知。
截止報名日期 – 30/6/2008 |